长丰县中医院车辆维修招标二次公告
为加强我院车辆的维修管理,提高车辆维修保养质量,节约维修费用开支,本次招标 根据长财 〔2021〕28号文件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企业进行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长丰县中医院拟对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进行公开招标 请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参与投标,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丰县中医院车辆定点汽车维修招标项目
二、招标内容
1. 车辆维修型号: 江淮瑞丰M5救护车一辆、江淮瑞丰救护车(老款)一辆、金杯海狮(老款)一辆、金杯海狮(新款)一辆 、别克GL8一辆维修。
2. 车辆维修保养范围: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整车及各级维护和小修、保养、维护救援和专项改装、内装饰工作等,并免费提供补胎、救援、搭火、充电等。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2021—2022年度);
4 、车辆如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行驶,维修单位在接报修电话之时起半小时内务必到达现场处理。
5 、本次招标仅限于 长财 〔2021〕28号文件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企业进行招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内容要求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车辆维修工时费价格及数量清单;
五、技术标书
1. 投标价格明细表含工时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报价表进行报价);
2. 更换配件报价费用须采用原车配件进行报价;
3.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表(投标人自行提供);
4. 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提供);
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
6. 本次招标最终以合理低价中标。
标书一式3份,正本一份、副本2份。
7. 本次招标无其他费用。
六、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 车辆维修工时费价格及数量清单;
5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0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前送报名资料。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楼院行政科
附件:1、长丰 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文件:
6381067213411903157156448.docx
2 、车辆维修工时、材料、维修费用报价表:
63810672150759039585715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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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890/oCkYwooBejfXyu88ded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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