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标段名称)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KFFFJSZ2026040009001002(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开管许发[202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鑫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位于八里镇片区,****花园、****花园等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花园片区开展污涝共治达标建设,***网、改造雨污水立管、整治沿街小散乱等,同步实施道路恢复、路灯工程、交安工程、绿化恢复等。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43.31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2026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涝共治达标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148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4.2其他: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公路施工与养护、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设备安装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3人
2、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监);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其中投标报价45分,监理方案20分,项目监理机构11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类似工程业绩6分,其他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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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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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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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资格预审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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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与资格预审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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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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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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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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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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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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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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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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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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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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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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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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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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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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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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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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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分 监理方案:20分 项目监理机构:11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6分 其他: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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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 四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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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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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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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 ,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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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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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方案 |
对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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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方案 |
对进度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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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方案 |
对投资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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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方案 |
对安全控制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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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对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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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进行评分 |
不超过 / 页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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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执业年限为6年及以上的得2分,执业年限在6年(不含)以下的不得分。(执业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批准时间至开标当日日期为准); 2.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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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答辩 |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采用暗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答题必须由投标项目总监本人闭卷答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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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1.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有1人次得1分,最高1分; 2.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得的有1人次得1分,最高1分;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证书得有1人次得1分,最高1分。 4.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得有1人次得1分(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最高1分。 5.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次得1分,最高1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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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本工程需配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 钢筋位置测定仪、密实度检测仪、激光测距仪、GPS定位仪、涂覆层测厚仪等设备检测仪器。提供投标人企业自有的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设备不全的,缺一项扣1分,扣完8分为止。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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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有1个得1分,最高4分。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5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有1个得2分,最高2分。 企业业绩与总监业绩不重复计分,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包含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予以认可。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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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6) |
其他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有一项得1.5分。此项满分3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或获奖文件发文日期为准,表彰类别为工程监理类)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住建局、住建厅和住建部)表彰为优秀监理企业的有一项得1分。此项满分2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或获奖文件发文日期为准)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单项合同造价金额5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获得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奖(国家级)的有一个项目得1分,此项满分2分。同个项目只能计算一次评分,不得重复累计。(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或获奖文件发文日期为准)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工程监理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一个项目得1.5分,此项满分3分。同个项目只能计算一次评分,不得重复累计。国家级奖项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或获奖文件发文日期为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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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6月25 日 至2026年6月30日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7.0 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8.2本项目采用“***平台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登记前完成CA***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投标登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上传,***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网、***平台、***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扬州鑫正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花建祥、党霖霞
电话: 0514-****0356 电话:0514-****5573
传真: 项目负责人:王志坚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25000
电子邮箱:99****@****.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建管处
联系电话:0514-****2330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花建祥;联系电话:0514-****5573,通讯地址:****路****号****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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