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医用物流传输系统采购项目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3】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医用物流传输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2.1.1交货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绿地、南至上海路、西至世纪大道、北至广州路。
2.1.2项目规模:预算约1925.98万元。
2.1.3招标内容: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医用智慧中型箱式物流、气动物流传输系统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及图纸内容。
2.1.4交货期:15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本项目所属行业:)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投标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医疗物流系统(箱式物流系统,气动物流系统,箱式和气动物流复合系统)(说明:(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供货内容等。(2)业绩证明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链接。)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方式:
□ 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3.5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授权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设备为投标人制造的则无需提供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投标报价:60分;
5.2技术响应:5分;
5.3商务响应:30分;
5.4售后服务:5分;
(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 18:30至2026年10月10日 18:0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平台(http://****.gov.cn)。
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结束后联合体成员不可更改。
6.4投标人登录“***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ov.cn),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s://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0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异议、投诉渠道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平台。
8.4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网、***平台、***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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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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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 140 号(****大厦内)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小区****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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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路心愚 |
联系人: |
李许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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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98****5035 |
电话: |
0527-****8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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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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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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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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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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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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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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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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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27-****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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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92/zUz30qABni4p5U9XwWc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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