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中心数字脑电图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TWDZC-2022038
项目名称:南****中心数字脑电图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323.48 万元
最高限价: 323.48 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包 1 :预算: 30.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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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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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字脑电图机 (核心产品) |
1 |
台 |
20.00 |
否 |
|
2 |
1 |
套 |
8.00 |
否 |
|
|
3 |
7 |
台 |
2.45 |
否 |
|
|
4 |
移动紫外线灯 |
10 |
台 |
0.20 |
否 |
包 2 :预算: 21.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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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
1 |
1 |
台 |
1.5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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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医用冰箱(核心产品) |
12 |
台 |
18.0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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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 |
台 |
1.75 |
否 |
包 3 :预算: 209.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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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
1 |
1 |
套 |
35.00 |
否 |
|
|
2 |
沙盘系统 |
1 |
套 |
2.00 |
否 |
|
3 |
1 |
台 |
16.0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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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生物反馈 仪 |
1 |
台 |
38.00 |
否 |
|
5 |
(核心产品) |
1 |
台 |
55.00 |
否 |
|
6 |
3 |
台 |
1.8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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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认知障碍矫治系统 |
1 |
台 |
40.00 |
否 |
|
8 |
心理健康测评系统 |
1 |
套 |
20.00 |
否 |
|
9 |
音乐治疗仪 |
1 |
台 |
2.00 |
否 |
包 4 :预算: 61.7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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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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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简易手术床 |
1 |
张 |
1.00 |
否 |
|
2 |
2 |
张 |
1.9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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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病床 (核心产品) |
126 |
张 |
31.50 |
否 |
|
4 |
2 |
台 |
0.70 |
否 |
|
|
5 |
发药车 |
4 |
台 |
1.68 |
否 |
|
6 |
2 |
台 |
0.5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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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2 |
台 |
0.50 |
否 |
|
|
8 |
床单元 |
200 |
套 |
20.00 |
否 |
|
9 |
200 |
套 |
4.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 1 )第( 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商,所投设备中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所投设备中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所投设备中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设备中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2 )本项目采购设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与所投设备型号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本项目采购设备为第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与所投设备型号一致的医疗器械备案证明;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 ) 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 年 11 月 0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 : 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 116 ****楼(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采购资料领取一览表、标书费汇款凭证(备注:项目简称),将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18****@****.com 。
售价: 100 元 / 包,售后不退。
备注: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以下开户名为“一( yi )分公司”):
开户名: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账 号: 7321810182800016147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4:00:00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 116 ****楼(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 U 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开启
时间: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4:00:00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 116 ****楼(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gov.cn )或“***网”( https://****.jfh.com )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 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文件。本次采购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包”谈判。
3.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规定:
( 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j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k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l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m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n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o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2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3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j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k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l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4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 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和民政局
地 址: 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 48 号
联系方式: 025-****094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 116 ****楼
联系方式: 183****085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玲
电 话: 183****0856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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