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承保机构
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93ZC2022A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1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修改信息
修改事项: ¨ 采购公告 √ 招标文件 ¨ 采购结果
( 一 ) 更正内容 1 :
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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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 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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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实力 |
8 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19 年 -2021 年各季度 核心偿付能力 充足率之和 进行评定, 小于等于 2600% 得 1 分, 大于 2600% 小于等于 2800% 得 2 分, 大于 2800% 小于等于 3000% 得 5 分, 大于 3000% 得 8 分。 (以 投标人总公司加盖公章 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季度报告摘要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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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风险 评级 |
6 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19 年 -2021 年各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定,季度评为 A 类的,一次得 0.6 分,季度评为 B 类的,一次得 0.3 分,满分 6 分。( 以 投标人总公司加盖公章 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季度报告摘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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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投诉 情况 |
6 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 19 年 -2021 年 万张保单投诉量(张/万张)和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进行评定。 1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 19 年 -2021 年 万张保单投诉量(张/万张)小于等于 0. 5 得 3 分; 大于 0.5 小于等于 1 得 2 分,大于 1 得 1 分。 2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 19 年 -2021 年 亿元保费投诉量( 单位: 件/亿元)小于等于 10 , 得 3 分 , 大于 10 小于等于 15 ,得 2 分 , 大于 15 得 1 分。(***网公布的 20 19 年 -2021 年年度数据之和为打分标准;如果当年未公布年度数据,以当年公布的各季度数据均值作为年度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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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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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配置 |
15 分 |
1. 项目人员配备:承办机构为本项目专属配备的人员:专职经办人数为 50 人以上得 6 分,每增加 1 人加 0.2 分,最高得 10 分, 50 人以下该项不得分(提供 2021 年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 具有医学或药学专业背景占专职大病医保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 50% (含 50% )的得 5 分,高于 30% (含)低于 50% 的得 2 分,低于 30% 不得分。(满分 4 分)(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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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 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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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实力 |
8 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19 年 -2021 年各季度 核心偿付能力 充足率之和 进行评定, 小于等于 2800% 得 2 分, 大于 2800% 小于等于 3000% 得 4 分, 大于 3000% 小于等于 3200% 得 6 分, 大于 3200% 得 8 分。 (以 投标人总公司加盖公章 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季度报告摘要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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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风险 评级 |
6 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19 年 -2021 年各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定,季度评为 A 类的,一次得 0.5 分,季度评为 B 类的,一次得 0.3 分,满分 6 分。( 以 投标人总公司加盖公章 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季度报告摘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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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投诉 情况 |
6 分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 19 年 -2021 年 万张保单投诉量(张/万张)和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进行评定。 1 、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 19 年 -2021 年 万张保单投诉量(张/万张) 与对应行业(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2019 年 -2021 年万张保单投诉量 (张/万张) 中位数对比, 小于等于 中位数 得 3 分; 大于中位数小于等于中位数 1.2 倍 得 2 分,大于 中位数 1.2 倍 得 1 分。 2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 20 19 年 -2021 年 亿元保费投诉量(件/亿元) 与对应行业(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2019 年 -2021 年亿元保费投诉量 ( 件 / 亿元 ) 中位数对比, 小于等于 中位数 得 3 分; 大于中位数小于等于中位数 1.2 倍 得 2 分,大于 中位数 1.2 倍 得 1 分。(***网公布的 20 19 年 -2021 年各季度数据之和及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行业中位数之和为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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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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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配置 |
15 分 |
1. 项目人员配备:投标人为本项目专属配备的人员:专职经办人数为 50 人得 6 分, 50 人以上每增加 1 人加 0.2 分,最高得 10 分, 50 人以下该项不得分(提供投标人为专职经办人员缴纳的 2021 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保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原件扫描件)。 2. 专职经办人员具有医学或药学专业背景人数占总人数比例大于等于 50% 的得 5 分,大于等于 30% 小于 50% 的得 2 分,小于 30% 不得分。(满分 5 分)(提供专职经办人员相关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
更正内容 2 :
附件 7 :采购清单及 商务 要求
一、采购内容
(二)服务时限: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现变更为: 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八)2022年承办费用以乙方中标价格和2022年财专办确认的参保人数,按实际经办月数折算。即:2022年承办费用=(乙方中标价格×财专办确认的参保人数)÷12×9
现变更为: 2022年承办费用以乙方中标价格和2022年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确认的参保人数,按实际经办月数折算。即:2022年承办费用=(乙方中标价格×财政部贵州监管局确认的参保人数)÷12×6
更正内容 3: 招标文件中第 9章附件,附件3“开标一览表”作删除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做出延期处理,延期时间如下:
原开标时间为:2022年02月08日10:00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 02月08日10:00时前。
现延期至:2022年05月09日10:00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09日10:00时前。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因未重新下载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而导致不能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深感抱歉!
注: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内容 及公告后附的招标文件 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 04 月 21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楼
联系方式:159****9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智轩众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城****楼
联系方式:155****090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95/L1NsS4ABDBMyXD3vqZt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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