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中心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澄清与答 疑 Ⅱ
各潜在投标人:
由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 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中心扩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S5200000000041173001) ,收到潜在投标人的疑问 及异议 ,现就所提 问题 作如下回复。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评标 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2 ( 2) 技术评分标准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中 “ 4、二燃室烟气停留时间;5、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6、自投料后达到设计负荷70%以上一年累计运行时间”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4、二燃室烟气停留时间:3-3.5s,得0.5分;2.5-2.9s,得0.3分;2.5s以下不得分。(本项投标人可提供二燃室烟气停留时间计算书,以提供的停留时间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5、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3.5-4.0%,得1.0分;4.1-4.5%,得0.5分;高于4.5%不得分。(本项投标人可提供已有类似业绩项目建设或运行方提供 的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中 焚烧残渣热灼减率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书或复印件 须加盖建设或运行方 公章 ; 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6、自投料后达到设计负荷70%以上一年内累计运行时间:8280-8400h的,得2.0分;8000-8279h的,得1分;小于7999h的不得分。(本项投标人可提供已有类似业绩项目建设或运行方提供的自投料后达到设计负荷70%以上一年累计运行时间的证明,证明须加盖建设或运行方公章 ; 以提供的证明作为评分依据,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二、关于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 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2 ( 2) 技术评分标准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所提问题的回复:
(一)项目方(业主)或环保局出具的验收报告是否属于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
答:本项评分按招标文件及前述回复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 二 ) 本项目业绩评分共需提供两项业绩,是否两项业绩都需要提供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的材料?
答:本项评分与 2.2.2 ( 1 )商务评分标准 - 处置规模 49吨/天以上的医废或医废与危废混合焚烧处置项目 业绩 评分是两项独立的评分,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
三、关于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 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2.2.2 ( 2) 技术评分标准 - 项目整体技术方案及设备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中人员配备所提问题的回复:
(一)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否为同一人?
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 二 ) 设备安装专业具体是指什么?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设备安装质量员等是否满足此要求?
答:本项评分所提的 设备安装专业指与本项目相关的设备安装类专业均可。
(三) “为本项目配备技术负责人,电气负责人,安全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各一名”,在此评分标准中,各负责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及证书?具备企业安全负责人证书,环境工程专业,电气自动化且中级职称或更高职称的人员等是否满足此要求?
答: 本项评分 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2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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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95/UkBYJH4BTPJGZLOXS-0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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