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产品公示
1、项目名称 :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高频手术系统( LEEP刀)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 JHC2021-152HW号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高频手术系统( LEEP刀) 一套
4、产品用途:医用
5、进口理由: 本项目所采购的进口设备,经调研及组织相关人员论证,进口 LEEP刀手术能达到非常精细的手术效果,在各种性能及质量方面与国产设备相比具有明显优势,随着我院业务范围的扩大,业务量日益增多,为了满足临床使用需要,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学领域的医疗水平和技术,更好地为周边地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故拟申请购买以上进口设备。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 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否
8、公示期: 2021 - 07 - 07 至 2021 - 07 - 11
( 1)金额 : 480000.00元
9、 PPP 项目:否
10、采购人名称 :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 :福泉市金鸡山西路
联系人 :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151****0999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贵州省金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 都匀市大龙大道南州国际 9****苑
项目联系人 :宋工、蒙工
联系电话 : 0854-***3666
12、财政部门:福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山办事处洒金北路 176号
联系人 : 刘女士
联系电话:0854-***2711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论证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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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95/sTiEeXoBCmDyuluYjUL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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