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总医院报废救护车回收处置询价函
宁化县总医院现有2辆报废救护车需进行回收处置,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履行国有资产报废审批流程。现邀请具备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化县总医院报废救护车回收处置项目
2.处置依据:宁化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3.车辆信息:共计2辆,具体信息见下表
|
序号 |
车辆牌号 |
品牌型号 |
购置时间 |
整备质量 |
备注 |
|
1 |
闽G181KH |
金龙XMQ5030XJH24 |
2012.06.14 |
1860kg |
|
|
2 |
闽G932KL |
金龙XMQ5030XJH |
2010.08.16 |
1670kg |
注:车辆均按现状处置,医院不承担车况、配件等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经营及失信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个人报价。
三、服务要求
1.中标方负责车辆清运、拆解,全程承担安全、环保、交通等全部责任与费用;
2.严禁整车转售、严禁上路行驶,违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车辆移交,并办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移交医院;
4.报价包含拖车费、拆解费、手续办理费等全部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价。
四、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按总价包干进行报价,价高者得;
2.中标后5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一次性支付至医院指定对公账户。
五、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书(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及回收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六、报价书的递交
报价书递交时间:2026年10月08日-2026年10月10日(上班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化县总医院总务科(****楼);报价文件要求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当面递交,封面注明“报废救护车回收报价”。
七、联系方式
1.询价人:宁化县总医院
2.地址:宁化县总医院(****道****号)****楼总务科
3.邮编:365400 电话:188****7294 联系人:张女士
附件1:
报 价 书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询价函,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被询价人提交下述报价: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供的货物(服务) 合同包报价总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被询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询价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被询价人保证遵守询价文件的全部规定,被询价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被询价人已经过现场踏勘,明确了解全部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明确被询价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5.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被询价人代表签字:
被询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951/DKS6FaEBMqitpwL5xjjz.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