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经销商、厂家:
根据我院研究决定,按照《宁化县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定》(宁总医〔 2022〕2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2〕2号)的有关规定,对宁化县总医院皮肤科申请采购的 医疗设备一批 进行院内询价。具体询价要求如下:
1 . 高频电灼治疗仪 : 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主要 用于:面部皮肤松弛、抬 头纹 、鼻唇沟、鱼尾纹等、毛孔粗大、痤疮疤痕、肤色暗沉等、腋臭,妊娠纹、颈纹治疗等皮肤问题。安全温度可控范围: 55-110℃,为保障安全,要求设备配有温度智能反馈控制系统;为满足治疗皮肤深层次问题,治疗最深能达到6mm,深度可调;负压吸力>-90KPA;工作噪声不大于65dB,RF最大输出功率45W,可调 。
2. 超声治疗仪: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拥有超声刀、超声炮两种或两种以上治疗方式,主要 用于: 面部抗衰老、皮肤瘢痕、神经性皮炎等皮肤美容科相关疾病的辅助治疗。刀头经久耐用 ≥8000发、炮头经久耐用≥30万发;设备有定时功能;为防止烫伤患者,设备自带AI感控系统。
3.激光生发治疗仪: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用于皮肤科斑秃、雄秃、产后脱发等毛发相关治疗。为达到治疗毛囊的效果,治疗波长要求670±10nm;在治疗时须同时兼顾透气性。
请各潜在供应商请在报价时考虑委托招标公司招投标需要产生的费用,报价必须带有彩页 ,本次询价只是了解市场的一种方式。 报价中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设备在安装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在场且同步提供发票(如不在场不予验收)。请各供应商于 202 3 年 10 月 12 日 1 7 点前内给予报价,我院将择期组织报价拆封。以上报价必须用信封(不得使用档案袋) 加封条严实密封 并加盖 多处骑缝公章原件 (彩页等大张资料无须密封)后,再装入 顺丰 快递袋内寄出 (福****大道****号宁化县总医院设备科) ,并在 顺丰 快递包装封面明确标识 “宁化县总医院 皮肤科医疗设备一批 ”。
联系人:张丽泉, 180****7416。
宁化县总医院设备科
202 3 年 10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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