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经销商、厂家:
根据我院研究决定,按照《宁化县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规定》(宁总医〔 2022〕2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2〕2号)的有关规定,对 2023年度县市计量所不能开展的计量项目 进行院内询价 。具体明细和询价要求如下:
|
三明市、宁化县计量所无能力检测计量仪器 |
||||||
|
序号 |
仪器名称 |
校准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校准方式 |
备注 |
|
1 |
医用 冰箱 |
120 |
现场 |
院内 |
||
|
2 |
13 |
现场 |
含检测内容 ,免费复检 |
|||
|
3 |
婴儿体重秤 |
7 |
现场 |
院内 |
||
|
4 |
20 |
现场 |
院内 |
|||
|
5 |
身高 体重秤 |
31 |
现场 |
院内 |
||
|
合计 |
||||||
并于 7个工作内完成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1. 请各潜 在计量检测机构请在报价时考虑委托招标公司招投标需要产生的费用及我院回款速度,报价中体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设备在安装验收时供应商必须在场且同步提供发票(如不在场不予验收) 。 报价人须提供《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证书》和《营业执照》 请各供应商于 202 3 年 12 月 13 日 12点 前内给予报价,我院将择期组织报价拆封。以上报价必须用信封(不得使用档案袋) 加封条严实密封 并加盖 多处骑缝公章原件 (彩页等大张资料无须密封)后,再装入 顺丰 快递袋内寄出 ( 收件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客家大道 106号宁化县总医院设备科 ),并在 顺丰 快递包装封面明确标识 “ 宁化县总医院计量项目 ” 。
联系人:张丽泉, 180****7416。
宁化县总医院设备科
2023年12月8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951/Zo27R4wBkNKg6NPLq8g-.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