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废弃物规范化管理,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为保障院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我院拟对院内医疗垃圾暂存点进行改造。现将项目询价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三明市沙县区青州卫生院关于医疗垃圾暂存点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
三明市沙县区青州卫生院院内指定区域(以现场踏勘为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严格按照医疗垃圾暂存间标准化建设规范实施改造,主要内容包含:
1. 地面及墙体改造:地面、墙裙整体防渗、防腐蚀处理,地面做坡度及防渗地漏,满足冲洗、排水、无积水要求;
2. 通风消毒系统:安装强制通风排风设备、紫外线消毒灯、照明设施,完善空气流通与日常消杀条件;
3. 基础设施升级:更换密闭防盗门窗、防水防潮处理、围挡及隔离分区改造;
4. 标识规范设置:规范张贴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分区标识、管理制度、处置流程台账公示栏;
5. 配套附属工程:现场清理、线路整理、防水处理、区域划分、环境规整及图纸清单内所有配套施工内容。
四、项目预算及承包方式
1. 最高限价:以院内审核预算为准,超限价报价无效;
2.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
五、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按期完成施工、清理、验收交付。
六、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医疗废物暂存点建设标准、院感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施工,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卫健、环保部门督查标准,质保期不少于1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或环保工程相关内容;
2. 具备良好的信誉、履约能力,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3. 具备相应施工设备、人员力量,能够按期保质完成本项目;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及分包。
八、报名及资料要求
1.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业务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人报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3.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每份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盖,未加盖公章或资质不齐全的报价单位均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方式
1.提交报价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7日下午17:00
2.询价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
3.材料提交或邮寄地址:三三****路****号青州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181****9296)
三明市沙县区青州卫生院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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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971/KSHSX58Bni4p5U9Xbey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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