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 拉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项目 EPC 招标 ”
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澄清 1 : 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 1.12 条 “ 偏离 ” 。
澄清 2 :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第 2.2.4 ( 1 )服务能力( 4 分):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详实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范、标准,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①详细实施计划、②人员组织保障、③集成实施规划、④测试方案、⑤项目管理方案、⑥项目质量管控、⑦进度保障措施、⑧培训方案。每提供一项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方案不存在缺项漏项的得 0.5 分,最高得 8 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内容不满足采购人需求,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方案缺项漏项的,每项扣 0-0.5 分。(注: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方案完整详细是指: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或凭空编造或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现更正为: 2.2.4 ( 1 )服务能力( 4 分):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详实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规范、标准,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①详细实施计划、②人员组织保障、③集成实施规划、④测试方案、⑤项目管理方案、⑥项目质量管控、⑦进度保障措施、⑧培训方案。每提供一项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方案不存在缺项漏项的得 0.5 分,最高得 4 分,未提供或提供方案内容不满足采购人需求,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方案缺项漏项的,每项扣 0-0.5 分。(注: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且方案完整详细是指: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或凭空编造或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澄清 3 :关于招标文件项目建设周期统一为 12 个月。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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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98/L5k9FIUBzcw65Br6pdV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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