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心受兰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现对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20-06附1
二、采购内容:第一包: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服务(驻所医师4人,护士4人,影像技师2人,为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诊疗服务,包含日常巡诊、投监体检、监管场所消毒灭菌等工作);
第二包:兰州市第三看守所驻所医护人员诊疗服务(驻所医师4人,护士5人,为兰州市第三看守所在押人员提供诊疗服务,包含日常巡诊、投监体检、监管场所消毒灭菌等工作)。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第一包: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监管[2014]559号)的要求,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需要在看守所设立专业的卫生医疗部门。因监管场所的特殊性,对医护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极高,工作强度大,同时还要求医护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保密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包:根据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监管[2014]559号)的要求,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需要在看守所设立专业的卫生医疗部门。因监管场所的特殊性,对医护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极高,工作强度大,同时还要求医护人员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保密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经多方考察论证,该项目拟定第一包的供应商为: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理由为:从2013年开始,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与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积极开展医疗合作,并由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对安康医院选派的驻所医护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培训,系统学习了看守所条例实施细则,提高了驻所医护人员政治素质、安全防范意识、保密意识,有效防止在押人员通过医护人员发生内外串供事件,消除了监区安全隐患;同时安康医院医护人员对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危病号在押人员病情熟悉,便于后续的安全防范和治疗,拟定兰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继续实施本项目。
经多方考察论证,该项目拟定第二包的供应商为:兰州市肺科医院。理由:因监管场所工作环境特殊,工作强大较大,但是经费有限,市三所积极沟通协调多家医院,仅兰州市肺科医院符合相关要求且愿意合作,兰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对肺科医院选派的驻所医护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培训,系统学习了看守所条例实施细则,提高了驻所医护人员政治素质、安全防范意识、保密意识,有效防止在押人员通过医护人员发生内外串供事件,消除了监区安全隐患;且肺科医院与第三看守所距离较近、交通方便,开展工作方便高效,拟定兰州市肺科医院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总预算:136万元;(第一包68万元;第二包68万元)。
五、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网址:信用中国(甘肃兰州)(http://****.gov.cn),***网(www.****.gov.cn )。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日0:00-23:59。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网上方式:***网(http://****.gov.cn)在线获得。
七、递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30 :00 (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地点:****中心开标九室(****城****大厦对面(****巷****号)****大厦)。
八、协商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30 :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九、协商地点:****中心开标九室(****城关区甘 ****大厦对面(****巷****号)****大厦)。
十、该项目公示时间: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张银霞 电 话:0931-***8330
十一、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联系人:史一凡 电话:0931-***4633
****中心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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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02/D-tjXnIBo2VON-2Ssa8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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