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临床诊疗需求,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规范医用耗材采购管理,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及我院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我院现对以下医用耗材进行公开遴选,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九江市濂溪区人民医院高频电极等一批耗材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LY2026-HC-0814
遴选内容:
注: 上表中的产品名称和规格仅供参考,
欢迎各供应商提供能满足临床使用功能要求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同功能产品。
响应人可以对单个包或全部包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遴选目的:确定入围产品及供应商,纳入本院采购供应商目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所投产品如由生产企业直接响应:须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营业执照。
2.2.所投产品如由经营企业(代理商)响应:须提供本企业的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可提供总代理商的同类资质)、营业执照。
2.3.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
3.所投产品如属“***平台”挂网产品,***平台限价;
***网,***网产品。
4.若报名企业为配送企业,可提交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如尚未取得授权,
亦可提交书面承诺函,承诺在中选后一周内完成配送授权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取消其中选资格。
5. 非医疗器械产品资质要求:所投产品如为非医疗器械(如本公告中的病床床轮等),
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经营许可,
但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销售)及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或出具加盖公章的质量合格承诺函,承诺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承担全部质量责任。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二选一):
1.现场报名:前往报名地址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格式见附件二)。
2.邮箱报名:将报名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lx****@****.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LY2026-HC-0814+公司名称+资格预审”,
邮件正文注明报名产品序号及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格预审材料线下提交或邮寄。
资格预审材料:需按照附件二资格预审文件(模板)提交纸质版材料并加盖公章,
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文件提交后,我院将组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并告知后续评审会的具体时间地点。
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评审安排
评审时间:以电话或邮件通知时间为准。
评审地点:九江****城****楼阳光洽谈室。
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评审会现场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评审组按以下权重进行综合评审:
具体评分标准详见 附件三《综合评分标准》 。
价格分计算方式:满足公告要求且最终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
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50。
评审程序:
1.供应商现场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报价函与技术商务材料分别密封)。
2.评审组当众开启报价函,记录报价并计算价格分。
3.评审组对技术/质量、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打分。
4.汇总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中选规则:
1.按单个包分别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推荐为该包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得分高者优先;
价格得分仍相同的,按技术/质量得分高者优先。所有得分均相同,采取抽签方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所投项目如属于江西省或九江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执行集采中选结果,不参与本次遴选。
3.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后,可视需要安排临床试用,试用合格者正式纳入采购目录;
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中选资格,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递补或重新组织遴选。
如产品已在其他医疗机构成熟使用并经临床评估无需试用,可直接纳入采购目录。
五、响应文件要求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须在评审会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价函(单独密封):按附件一格式填写,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封口加盖公章,
信封上注明“报价函—公司名称—响应包号”。
2.技术/商务响应材料(单独密封):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说明、质量证明材料、
产品彩页/说明书、样品(如有)、业绩合同、售后服务方案、供货承诺函、授权文件等。材料内不得出现报价信息。
注:资格预审阶段提交的是经营资质(许可证、备案证等);
评审阶段提交的是评分佐证材料(业绩合同、仓储证明、授权书等)。两者不可互相替代。
六、样品要求
1.响应人在评审会现场必须携带实物样品(每个品种至少1个最小销售单元),
样品需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响应人名称。未携带样品的,样品评价项计零分。
2.对于体积庞大、需特殊温控运输或确实无法提供样品的,供应商须在评审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向采购办提交书面豁免申请,
经同意后可采用实物高清视频(含标尺参照物)及产品彩页替代。
3.样品作为评审及后续验收的参考依据。评审结束后,中选样品可留存用于供货对照;
未中选样品由响应人在结果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者视为放弃。
七、其他事项
1.报价应以最小使用单位(如支、片、个等)进行,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遇国家、省级集中采购或相关政策调整,本项目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3.中选企业须按遴选结果签订合同并履行供货义务,严格按所投产品目录供货。
否则纳入本院供应商不良记录/黑名单,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
4.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
5.响应人对本次遴选公告内容有质疑的,
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6.本次遴选确定的中选供应商,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
医院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及临床评价决定续签或重新遴选。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医院采购办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92-***9805
电子邮箱:lx****@****.com
地址:****道****号****城****楼采购办
附件一LY2026-HC-0814报价单(模板).XLS
附件二LY2026-HC-0814资格预审文件(模板).docx
医用耗材综合评分标准.doc
九江市濂溪区人民医院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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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051/tJuMtaABMqitpwL5QJX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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