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XZC-HXJ2 2014
二、项目名称: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北京新阳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苑路甲 ****楼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拾壹万壹仟肆佰 元整( ¥ : 6 11400.00 )
四、 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
1 |
医用帽子 |
圣宏 |
条形 |
20000 |
0.33 |
/ |
|
2 |
头戴式医用防护口罩 |
泰达康 |
折叠型、头戴式,无菌,绿色 |
20000 |
2.28 |
/ |
|
3 |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 |
诺唯赞 |
2 0 人份/盒 |
20000 |
3.88 |
/ |
|
4 |
一次性病毒采样管 |
奥赛特 |
灭活型、3ml、单管 |
20000 |
1.28 |
/ |
|
5 |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
韵豪隆 |
连身式、无菌,均码 |
20000 |
22.80 |
/ |
|
6 |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 |
安宇 |
无粉麻面、无菌、7码、7 .5 码 |
10000 |
2.48 |
/ |
|
7 |
长喜 |
CX-2049 |
20000 |
1.68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伟、徐莉、杨山峰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提出投诉, 电话: 0561-***9930。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濉溪县开发区玉兰大道 23号
联系方式: 王平 0561-***688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心
地 址: 濉溪县****大楼****楼
联系方式: 0561- 6828703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爱莲
电 话: 0561- 6828703
十、附件
1.分项报价表 、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
2.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
推荐理由 |
|
|
第一名 |
北京新阳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报价最低中标 |
|
第二名 |
淮北旭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
第三名 |
重药控股淮北有限公司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0/GhZd-oABaK2Kjq8PFHTx.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