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院鼻阻力仪项目(三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0HW6745
二、项目名称: 市一院鼻阻力仪(三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来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长江西****中心****楼办2724室
中标金额:320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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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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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鼻阻力仪 品牌(如有):GM 规格型号:NR6 数量:1台 单价:320000元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刘龙 吴璟 王宏理 王林魁 胡民强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 无
3、中标单位业绩:
合同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合同金额:43.9万元,签订时间:2019年9月11日
合同名称:六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金额:45万,签订时间:2019年4月11日
合同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合同金额44.5元,签订时间:2019年2月7日
4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路****号****大厦,联系电话:177****6618。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553-***626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曹丽 177****661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丽
电 话: 177****6618
十、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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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0/H8ajlXQBLd7kvX24l6W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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