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第八包第四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第八包第四次)
项目编号:WLCG-21564107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7日
开标日期:2020年5月1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百益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路****号****楼
成交金额:肆佰捌拾叁万元整(三年总价)(¥4830000.00元)
主要成交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部分化学发光检验试剂采购,详见响应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习波、刘巍、韩保良
采购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六安市梅山北路新安大桥东侧
联系人:韩院长 联系方式:153****4860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与****大厦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51-****6899
收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2020年 5 月 12日至2020年5月 14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与****大厦,联系电话:0551-****689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大厦)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妇幼保健院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0/gAwACHIBND1jpY66lOni.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