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中心卫生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09CG2020HW694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 2020年04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亚太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中标金额: 169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医用电梯一部,供货期为20个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杨翠华、凤小勤、卢荣香、王莉雅、江海
招标人名称:****城镇卫生院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
联系人:江院长
联系方式:139****7927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路****#
项目负责人: 吴芳 联系电话: 182****8288
收费标准: 按竞价结果收取 收费金额: 30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15日 16时08分41秒至2020年04月18日 16时08分41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路****# ,联系电话: 182****8288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1、中标单位业绩明细:
(1)合同名称:贵州省****中心建设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签订时间:2019年4月 合同金额:47.95万元
(2)合同名称:潍坊市寒亭区固堤街道泊子卫生院项目
签订时间:2018年4月 合同金额:11.87万元
(3)合同名称:平桥区****楼项目
签订时间:2019年4月 合同金额:19.5万元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及原因
(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做无效标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5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0/kRUlfXEB5jMV-FyQqGFg.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