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中医院新院区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无影灯、吊塔、吊桥、多功能床、手术床)项目第2包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来安县中医院新院区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无影灯、吊塔、吊桥、多功能床、手术床)第2包
项目编号:2020AFWHZ00505-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6月12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零陆万圆整(¥1060000.00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吊塔41台。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兴银、刘亮菊、周传云、姜涛、刘正时
招标(采购)人名称: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中心
联系人:方永兵
联系方式:181****8177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道****号
项目负责人:朱磊 联系电话:136****5823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大厦(****道****号),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朱华申,联系电话:0550-***1166。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情况
来安县中医院新院区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无影灯、吊塔、吊桥、多功能床、手术床)第2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来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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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0/vBHTtnIBI5zRFMWoI-N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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