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 二包)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EP-SZCG2022302
二、项目名称: 安****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鑫沃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恒盛路 5号2幢
中标(成交)金额: 58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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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 物 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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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低本底 αβ测量仪、 选频式电磁辐射监测仪、 X 、 γ 辐射剂 量率仪 品牌(如有): 方圆科技 、北京森馥 规格型号: FYFS-400X 、 OS-4P 、 AT1123 数量: 低本底 αβ测量仪1套、 选频式电磁辐射监测仪 1套、 X 、 γ 辐射剂量率仪 1套 单价: 低本底 αβ测量仪1套 260000.00 元、选频式电磁辐射监测仪 1套220000.00元、 X 、 γ 辐射剂量率仪 1套1099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玲 (组长)、 孙梅 、 董留超 、 李吉如 、 宋唯冬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协议执行,二包 12000 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华龙大市场8115室,联系人: 彭 工,联系方式: 151****9583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省财政厅 提出投诉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中心
地址:安****中心院内
联系方式 :董留超 180****8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州市华龙大市场 8115室
联系方式: 151****9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宇
电话: 151****958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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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0/zY7PhYUB9RnCWW96f-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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