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认真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职能,持续做好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卫健委《庆阳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卫发〔2023〕10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3月份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测点的设置
2026年3****城镇选择10个监测点,分别为翠竹名园 、宁县宾馆、****苑、****楼、****苑、永馨园、宁远国际、福邸新区三期、****城、****苑末梢水10份。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进行检测。
二、监测项目
共检测38项,分别为:
(一)微生物指标3项: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2 项为必测指标;大肠埃希氏菌选测,当水样中总大肠菌群检测值超标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若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则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
(二)毒理学指标9项: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必测项目、三氯甲烷选测。
(三)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6项:色度(铂钴色度单位)、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以O₂计)、氨(以N计)均为必测指标。
(四)消毒剂指标10项: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游离余氯、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氯酸盐、二氯乙酸、三氯乙酸。
三、水样的采样、检测和评价标准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23)执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执行,标准修订后按规定调整执行。
四、监测结果
我县3****城生活饮用水10个监测点,10份水样(10份末梢水),合格10份(每份水样有1项超标即判定该份水样为不合格),合格率为100%。(详见附表)
附件:宁县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2026年2月份).xlsx
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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