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QD1001226 |
|---|---|
| 项目名称 | 医疗设备等报废资产转让(二)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市市北区老年病医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 |
| 标的名称 | null |
| 交易机构名称 | 青岛产权交易所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3136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Mon Sep 14 00:00:00 GMT+08:00 2026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挂牌资产由受让方自行拆除、自行运输,所有拆除、运输、吊装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有义务服从转让方的现场调度指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 采取电子竞价方式产生的中标方需在竞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成交确认,确认之日通知交易双方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成交价款(含交易佣金)。逾期未办理则视为放弃,并扣留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3. 本次挂牌资产已报废,不能正常使用,详情以现场看样为准,并由转让方负责解释说明。4. 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应由转让方向青岛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5. 依据环保局放射安全要求,受让方需在医院监督下现场拆除功能性部分,实现功能性毁损,将去功能化佐证材料交于医院备份保存并配合医院完成环保局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6. 受让方须出具书面承诺,确保所有回收的报废资产及其可独立使用的核心部件,绝不进行翻新、转卖或以其原有功能形式再次进入流通市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置于青岛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愿完整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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