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租赁、保 险、装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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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心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租赁、保 险、装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下载磋商文件、网上开评 标。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 ***网(www.****.com.cn)进行会员注册并办理CA证书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 2 -4-21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中心宁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维修、租赁、保险、 装具服务 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预算金额:0元
4. 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说明
5.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在宁阳县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包:公务用车定点加油
1 、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 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技术 等 相应能力;
2 、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允许唯一的机构(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子公司)前来投标,投标人属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授权书 ;
3 、供应商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B 包: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1 、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 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技术 等 相应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 维修 业务等相关内容;
2 、供应商 须 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维修三类及以上 维修资格证书或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备案手续的 ;
3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C 包:公务用车定点租赁
1 、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 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技术 等 相应能力,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业务等相关内容;
2 、 车辆要求:
2 .1轿车、越野车、商务车(7座<含7座>以下车型)。其中轿车排量应在1.8L(含1.8T)以下,车辆价格应在18万元(含18万元)以下;越野车、商务车排量应在3.5L(含3.5L)以下。优先使用国产自主品牌或新能源车辆,不得提供进口或豪华车型;
2 .2大中型客车(9座(含9座)以上车型),优先使用国产自主品牌或新能源车辆,不得提供进口或豪华车型;
2 .3所投入的7座<含7座>以下和9座(含9座)以上车型服务车辆应具备有效行驶证等其他国家要求的相关证明;车辆服务人员应具有本单位20 21 年度缴纳的养老保险交纳原始证明或社保部门的缴费证明;
2 .4投标人可以不同时具备7座<含7座>以下车型和9座(含9座)以上车型;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D 包: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1 、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 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技术 等 相应能力;
2 、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允许唯一的机构(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子公司)前来投标,投标人属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授权书;
3 、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E 包:公务用车定点 装具
1 、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效 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技术 等 相应能力,且经营范围 包含车辆装具等相关内容;
2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 2 年 4 月 7 日08时00分至202 2 年 4 月 13 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平台(网址:www.****.com.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方式:供应商自行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请各供应商获***平台“澄清文件下载”***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的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中心****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8-***7022。
注:***网上开评审。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具体办理相关事项详见附件: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说明。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审。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中心***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
五、异议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公告有异议的,***网络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严格执行 “ ****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 ” 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到场人员应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及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需持最近 48 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并按有关防疫规定落实隔离措施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2. 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 递交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4. 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式所有进****中心****中心的人员及评标专家必须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绿码及 48 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行查验管理,无电子健康通行绿码及 48 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不得进出开标场所,中高风险地区请主动回避。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不如实申报、隐瞒虚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心
联 系 人: 宋科长
电话: 0538-***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街****号
联系人:刘成
电话:0538-***8868
电子邮件: wa****@****.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成
电话:0538-***8868
附件: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说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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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1/wcfo_n8Bncyd3gyFZaZ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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