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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购置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8743
项目名称:购置医疗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次采购为购置医疗设备(非税返还收入款),沈阳市****中心科室改造新增设备,购置专用医疗设备。 7、对供应商特殊需求: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则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四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本次项目采购血液透析机医疗设备20台,单价14万元,共计280万元。供货期为签订采购合同后30天交付;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等;2、供货期间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废物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质保期2年。六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 七 采购标的的技术及服务要求如下: 1、 电源:电压 230V±10%,50/63Hz连续工作,能抗电磁冲击、电磁干扰。 2、 供电中断:设备在供电中断情况下,可维持血泵工作不小于15分钟,血路系统继续保持工作状态。 *3、血泵:血流速率可调范围30ml-600ml/min可调。 △4、实际血流量:治疗中可显示实际/有效血流量。 5、 超滤控制方式:平衡腔结合超滤泵控制系统。 6、 超滤系统:超滤率0—4000ml/h,可调,精度:±1%。 7、 肝素泵流量设定范围:0.1ml/h-10.0ml/h,分辨率0.1ml/h; 8、 透析液流量:300-800ml/min可调。 9、 透析液温度:35.5℃—39℃,可调,具备超温报警。 △10、透析液电导率显示范围:12.8-15.5 mS/cm,精确度 ±0.1mS/cm。 11、冲洗、消毒:具备热冲洗、热消毒等多种清洁程序可供选择,热消毒温度≥83℃,时间不超过35min/次,清洁程序可自动开启。 *12、静脉压监测:静脉压显示范围-60mmhg — +510 mmHg。 13、 跨膜压监测:跨膜压显示范围-60mmhg — +510 mmHg。 14、 漏血检测: 响应阙值小于 0.5ml/min(最大流量500ml/min时)。 *15、空气检测:超声检测原理,静脉壶处检测空气液面。 16、 设备预期使用寿命:≥10年。 17、 自动测试:治疗前必须进行安全系统自动测试,治疗中定期对密闭系统进行 压力保持测试,检测周期≤15min/次。 18、 治疗参数显示:可显示超滤目标、超滤率、实际/有效透析时间。 *19、规格尺寸:设备宽度≤540mm(含侧杆等其他突起物)。 *20、设备状态指示灯:状态指示灯醒目,与显示器一体,位置位于显示器上缘或显示器两侧。 21、标配透析液过滤器装置。 22、标配LAN网络接口。 *号项为必须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天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3.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18时00分至2025年09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备份文件递****中心文件接收区(****路****号21****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156****1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24-23391961
邮箱地址:ln****@****.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泽洋 张传琪 赵锦飞 孙艺菲
电 话:024-2339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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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2/PN8rQ5kB06DqKccfEU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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