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州市台江区****中心
乙方 : 福建百晟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03]GKZB[GK]2021010 的 福州市台江区****中心年-2022年中药饮片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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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3-1 | C190199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41000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肆万壹仟元整(¥4410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交货,投标人应保证能在48小时内送采购人指 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 ;
4.2 交付地点: 福****路****号13-14 ;
4.3 交付条件: 按批次进行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现场交付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应按照甲方下达的计划,提供品种、规格和数量都符合计划要求的中药饮片。以甲方送达的采购计划单为准,投标人应保证能在48小时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 5.2药品的质量与价格要按乙方所中标的质量与价格供应,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的药品。 5.3若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甲方在使用中,如发现有使用方面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处理相关事宜,如有纠纷,赔偿由乙方承担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如有调换产品,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串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协议及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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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100 | 合同期内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根据每个月实际采购金额由采购人按月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次月10号前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等额正规发票及上一月份的供货清单,采购人在次月30号前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款项。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壹年 。
10 、违约责任
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甲方所在地提交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15.5.1保证质量稳定,乙方的中药饮片样品甲方留样备查。乙方必须配送与投标样品质量相当的中药饮片,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留样质量不符的,甲方予以退货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留样质量标准的中药饮片; 15.5.2合同期内出现断货、服务与招标、投标不符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5.3合同期内不能随意更改供应价格。若为全国性调价,须提供正规调价函。经甲方和乙方市场询价,乙方提供原材料进货价格的发票后,再行商议是否调价。调价价格不得高于同级机构; 15.5.4本项目合同期为一年。供货合同到期后,在未确定下一年度的乙方前甲方有权单方面与原乙方续签三个月合同。如若合同期内实际供货金额已达合同包中标金额,将不再续签; 15.5.5甲方有权增加未在供货范围内的药品,所增加的药品价格由甲方与各乙方经市场询价后价格最低的供货; 15.5.6乙方应承诺中标后积极响应配送服务,不得以货少或无货拒绝配送 。
| 甲方: | 福州市台江区****中心 | 乙方: | 福建百晟药业有限公司 |
| 住所: | ****路****号****新村 | 住所: | ****路****号****楼 |
| 单位负责人: | 吴能金 | 单位负责人: | 林兴龙 |
| 委托代理人: | 吴春梅 | 委托代理人: | 何杰 |
| 联系方法: | 0591-****8590 |
联系方法: | 136****5904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 |
| 账号: | 1402022109006713288 | 账号: | 35001887307052501222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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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3/0dd1TX4BZCCCHEfAbD2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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