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心(一期)(施工) 补充通知 ( 二 )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820102100327003
各投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心(一期)(施工)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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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招标文件第 8章第 2 节 商务文件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第34.2条款其他,增加: 34.2.28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相关规定二、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下列事项并作为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中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
三、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第 4项条款号“第3 章第 2 节第3.1.13 条款”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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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 3 章第 2节第3.1. 16 条款 |
增加 |
(1) 投标人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且未在***网络递交; (3) 投标人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
四、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修改为: 2021年1月13日9:30。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
20 20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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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3/DwR0qXYBM0bhRG35LAC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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