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人民医院
乙方:江西志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XH[GK]2020010的闽侯县人民医院微量元素分析仪等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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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贰仟元整(¥442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需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免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甲方工作人员操作,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文档(包括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乙双方按照制造商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共同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并在验收报告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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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95 | 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95%。 | |
| 2 | 5 | 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三年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申请函,采购人30日内付清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按迟交货物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整机免费保修期(即质保期)叁年,整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终身维护,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2.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低于市场价。 3.乙方提供终身维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随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关技术资料。 4.免费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 甲方: | 闽侯县人民医院 | 乙方: | 江西志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住所: | ****路****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路****号****楼、106室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魏连英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魏连英 | |
| 联系方法: | 138****3516 |
联系方法: | 189****9859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县李渡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502250209300257106 |
签订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
签订日期:2020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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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3/Epm5s3MBZFlo9lAJoXp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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