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连江县卫生健康局
乙方 : 江西恩鸣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22]FJGC[GK]2020034 的 连江县基层医疗机构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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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4455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福****路****号连江县卫生健康局 ;
4.3 交付条件: 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采用数字化超声波传感一体化技术, 与病人无接触,减少交叉感染,同时无需使用者频繁校准。 5.2、测量患者用力肺活量(FVC),肺活量(VC),最大自主通气量(MVV),每分钟通气量(MV),外推容积EV。 5.3、内置温度传感器模块,不受污染物、温度、湿度和水滴的影响,实时的BTPS补偿。 5.4、无按键全触屏设 计,可调节的倾斜角度,易于操作的人机交互界面。 5.5、配置中国人预计值公式,更加符合国人的肺功能回归方程式,使测量结果更加准确。 5.6、(测量结果精准:直接对流量进行测试计算,动态范围大并且无非线性失真,特别地对微弱呼吸气流(小流量)能精准测量; 5.7、全开放式传感器通道,没有公用呼吸回路,便于肺部呼吸带出的飞沫及其它分泌物通过,减少积聚,减少二次感染几率,可以用于婴儿、儿童及成人。 5.8、吹管内无任何障碍,呼吸无阻力(阻力近似为0),死腔体积小,且有多种组合结构,可适用不同场合需求。 5.9、声光提示,设备除了有语音提示,还配备了高亮度LED指示灯,用于提示使用者吹气,并帮助使用者及指导者在户外(例如基层体检场所)掌握吸气呼气的时机,已帮助正确使用设备。 5.10、便携轻巧,800克,方便携带,为医生护士查房、社区慢病管理以及居家使用带来极大便利。 5.11、蓝牙连接高分辨率热敏打印机,可随时随地打印测试报告,方便临床应用。 5.12、内置大容量存储器,可存储2000位以上患者信息,并且可与将信息导入PC端存储。 5.13、流速:0-16升/秒。 5.14、容量:0-15升。 5.15、配置:主机、充电器、便携包、吹气嘴、软件、连接线,定标桶。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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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95 | 采购人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95%合同款。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 |
| 2 | 5 | 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余下的5%合同款于验收合格12个月后凭中标人盖章出具的余款申请书支付。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免费保修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头一个月内出现属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免费更换全部设备。若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逾期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无法排除故障的,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供甲方正常工作,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
10 、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无。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 甲方: | 连江县卫生健康局 | 乙方: | 江西恩鸣贸易有限公司 |
| 住所: | 连****路****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大道****号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黄和顺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卢圣良 | |
| 联系方法: | 182****7256 |
联系方法: | 139****5015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江西进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港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03617500000039704 |
签订地点: 连江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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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3/MccSHHYBM0bhRG35Hfy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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