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楼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市****楼项目(监理)(招标编号:E3501030102100099004)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
1 、本项目为多少层?建筑高度多少米?
答:本项目暂定11层,建筑高度约51.8米。
2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3中(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误?请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吧!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5.3“…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5%,余款由监理人与委托人另行协商支付”,建议修改为“…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 、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2中4.1.5“若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及9.2.7中6.2.2、6.2.3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此外,请明确本项目的节点工期是多少日历天?
答:①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②本项目未设置关键节点工期。
6 、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3中4.2.3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答: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双方另行协商。
7 、本项目已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0%”,第4章专用合同条款5.3业主已同意支付“预付款:签约合同价的10%”,已符合闽建[2017]9号文件,履约保证金和监理费预付款应互为等额担保支付的规定,为何还要监理人支付预付款担保金,强烈要求删除合同专用条款9.2.5支付“预付款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答:删除预付款担保相关内容。
8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9.2.10“闽建建[2015]2号”已废止,建议删除。
答:删除闽建建[2015]2号。
招标人:****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 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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