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州市台江区****中心
乙方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03]GKZB[GK]2021010 的 福州市台江区****中心年-2022年中药饮片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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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4-1 | C190199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福州市台江区****中心年-2022年中药饮片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 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保证所供中药饮片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福建省中药炮制规范》(2012年版),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 1(项) | 按照采购单位下达的计划,提供品种、规格和数量都符合计划要求的中药饮片。以采购单位送达的采购计划单为准,投标人应保证能在48小时内送采购人指 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 | 237500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2375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交货,投标人应保证能在48小时内送采购人指 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 ;
4.2 交付地点: 福****路****号13-14 ;
4.3 交付条件: 按批次进行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现场交付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必须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保证所供中药饮片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及《福建省中药炮制规范》(2012年版),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药材应无伪品,无虫蛀、霉变及非药用部位。各品种色泽、特征、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色泽均匀,无伤水。各品种应符合各自规定的片型规格,厚薄均匀,表面光洁,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 项号2: ★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单位下达的计划,提供品种、规格和数量都符合计划要求的中药饮片。以采购单位送达的采购计划单为准,投标人应保证能在48小时内送采购人指 定地点(仓库或药房),急需品种2小时内配送到位,并能保证一周内多次配送。投标人需至少有2辆配送车辆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配送车辆行驶证、购买车辆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行驶证上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送货时需附带中药饮片每批次每种中药饮片检验报告书。 项号3: 3.投标人所提供的中药饮片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有品名、规格、产地、等级(为投标人投标响应时的等级)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志及质量检验报告。 项号4: 4. 投标人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采购人药品采购计划。 项号5: ★5.投标人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项号6: 6.提供的药品必须出具合法完整票据,以便有疑问时有据可查。 项号7: 7.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廉洁购销合同与质量保证协议书。合同期1年,药品的质量与价格要按评标中投标人所中标的质量与价格供应,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的药品。 项号8: 8.定期征询采购单位对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售后跟踪服务。 项号9: 9.中标人提供的药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赔偿损失。采购单位在使用中,如发现有使用方面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处理相关事宜,如有纠纷,赔偿由中标人承担。 项号10: 10.投标人保证依法处理医药购销业务事项,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不影响业主用药选择权。 项号11: 11.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药品进行抽样检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药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采购人在使用中,如发现有使用方面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处理相关事宜,如有纠纷,赔偿由投标人承担。 项号12: 12.中标人对采购单位提交的异议应在收到异议通知起3日内复核并回复采购单位,经复核属实的应在核实后三日内补发或调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项号13: 13.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 项号14: 14.若遇国家或上级部门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合同执行的情况,采购单位及投标人均应共同遵守国家或上级部门的规定。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如发现交付的货物质量、及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明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申请货物到法定检验部门检测,并根据检测报告及证书向中标人提出索赔。在合同履行各个阶段所发生的索赔协商期内,中标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不得中止。 2.中标人如有调换产品,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串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协议及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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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100 | 合同期内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根据每个月实际采购金额由采购人按月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次月10号前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等额正规发票及上一月份的供货清单,采购人在次月30号前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款项。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一年 。
10 、违约责任
9.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9.2.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 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4.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当月每逾期一次,按当期支付期次的百分之十偿付违约金;若当月逾期超过三次,按当期支付期次的百分之五十偿付违约金;若当月逾期超过五次,按当期支付期次的百分之百偿付违约金,并视为中标人违约,同时,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应确定中药饮片的质量和重量,若中药饮片的质量、数量、重量方面出现问题,乙方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相关损失,乙方供给甲方的中药饮片,在质量上应严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福建省中药饮片标准为依据,重量、数量及应严格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质量零售商品计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准斤足两。 乙方应承担因所供药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福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保证质量稳定,中标人的中药饮片样品采购人留样备查。中标人必须配送与投标样品质量相当的中药饮片,入库验收时如发现与留样质量不符的,采购人予以退货直至中标人提供符合留样质量标准的中药饮片。2、合同期内出现断货、服务与招标、投标不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期内不能随意更改供应价格。若为全国性调价,须提供正规调价函。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市场询价,中标人提供原材料进货价格的发票后,再行商议是否调价。调价价格不得高于同级机构。 5、本项目合同期为一年。供货合同到期后,在未确定下一年度的中标人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与原中标人续签三个月合同。如若合同期内实际供货金额已达合同包中标金额,将不再续签。 6、采购人有权增加未在供货范围内的药品,所增加的药品价格由采购人与各中标人经市场询价后价格最低的供货。7、中标人应承诺中 标后积极响应配送服务,不得以货少或无货拒绝配送。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 甲方: | 福州市台江区****中心 | 乙方: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 住所: | ****路****号****新村 | 住所: | 福州****路****号****广场 |
| 单位负责人: | 吴能金 | 单位负责人: | 赖伟峰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莹 | |
| 联系方法: | 0591-****8590 |
联系方法: | 139****3839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环球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18110100100036700 |
签订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中心
签订日期:2022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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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3/_-B1TX4B4pnqPFb2cX3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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