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
乙方 : 国药控股生物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21]FJTLZB[GK]2020008 的 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2020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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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 2-1 | 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贝克曼 | 1(套) | 1446000 | 1446000 | 进口 | AU680 | 无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肆拾肆万陆仟元整(¥14460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3 )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街****号 ;
4.3 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 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乙方投标货物不属于计 量器具。 6.1.2验收程序和方法 6.1.2.1出厂检验: 乙方在设备出厂前,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符合第6.1.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6.1.2.2初验收: 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6.1.2.3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6.1.2.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甲方或乙方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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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95 | 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95%。 | |
| 2 | 5 | 质保期3年满后支付尾款5%。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结束 。
10 、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支付违约金。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5 %。 10.1.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 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 天(含30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 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3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4.1乙方对所提供设备提供叁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不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及耗材),终身维修(含附属设备)。终身免费维护及升级。免费保修期自设备整机安装调试正常,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提供备品供甲方临床使用。在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甲方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14.3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负责对设备提供售后服务,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保障零配件的供应。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质保期后维保费5.5万元/年(不含耗材)。 14.4乙方免费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列好计划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提供现场技术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对相应的受训人员将免费提供相应讲义教材等资料。技术培训没完成,不进行设备最终验收。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 甲方: | 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 | 乙方: | 国药控股生物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
| 住所: | 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尾107号 | 住所: | ****路****号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B****楼第10层01-1单元之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董晓刚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彩平 | |
| 联系方法: | 0591-****2579 |
联系方法: | 158****1118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湖里高新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35150110907800000381 |
签订地点: 闽侯县
签订日期: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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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3/kZ69NHUB-r01s4-PXeJ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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