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 : 宁德市正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00]HMZB[GK]2022015 的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感统、地投仪、注意力训练软件等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捌万肆仟元整元(¥3840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路****号 ;
4.3 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五年的现场免费保修(含所有软硬件设备的升级、重装、维修、维护以及相关人工费用)。免费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正常,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及器械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确保正常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器械出现损坏、破损的故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免费负责维修维护,如一时无法修复的,乙方提供备用设备或器械供采购人临床使用。在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出现设备或器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更换且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已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甲方人员能独立完成设备及器械操作。(因设备及器械较多,厂家配人员提供3-6月的培训)。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产品时应提供:中文操作说明书、安装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原理图,产品出厂合格证、进入设备内部的所有密码,进口产品另需提供:原厂家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检定报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免检产品除外),在中国相关海关报关的报关单复印件。(详见售后承诺书)。以上材料未提供完整,视为乙方未按期交货。 6.1.2人员培训:乙方需以培训等免费方式,保证本合同所涉全部货物在使用科室能够熟练操作,设备科工程师能够掌握设备日常保养及常见故障的维修能力,并由甲方使用科室负责人及设备科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该事项,否则视为乙方未按期交货,甲方有权依本合同10.2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60 | 中标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套设备,并完成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设备正常投入临床试运行,且提供全额发票后,采购人支付60%货款给中标人。 | |
| 2 | 30 | 设备正常运行1个月后(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采购人支付30%货款。 | |
| 3 | 10 | 试运行一年后,经验收合格(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项验收材料齐全)采购人支付10%货款。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
10 、违约责任
10.1如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视为乙方未按期交货,甲方有权依本合同10.2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付款义务时,在延付期内应按国家规定的同档存款利率计算乙方的利息损失并给予赔偿。如果乙方还有附加损失,将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2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和提供服务(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甲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由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不满 7天的,按 7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如果乙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作为其应支付的违约金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 甲方: |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 乙方: | 宁德市正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住所: | ****路****号 | 住所: | 福建省宁德****小区一期1幢116 |
| 单位负责人: | 夏泳 | 单位负责人: | 游利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周正林 |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59****2220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68610700002160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8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3/pWL5G4MB6P6e2LXoYLjD.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