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 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州市教育局
乙方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100]FJXH[CS]2022001-1 的 福州市教育局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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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1-1 | C150401 人寿保险服务 | 人寿保险服务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 | 1(项)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 | 91200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玖万壹仟贰佰元整(¥9120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大道****号****楼;
4.3 交付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采购人验收合格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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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1 | 100 | 根据实际购买保险人数,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下达后一次性支付。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拾柒天。自2022年4月13日零时起至2022年4月28日二十四时止,2022年5月7日零时起至2022年5月7日二十四时止 。
10 、违约责任
无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国寿乐学无忧定期寿险(C款)》:每一被保险人保额21万,按档次一投保,等待期为0日。 2.《国寿附加乐学无忧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意外普通门(急)诊医疗责任,每一被保险人 保额5000元,按档次一投保,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0元,赔付比例为100%;若被保险人未从当 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未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50元,赔付比例为100%; 3.《国寿附加乐学无忧门急诊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疾病普通门(急)诊医疗责任—方案A,每一被保险人保额1000元,等待期为0日,按档次一投保,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0元,赔付比例为100%;若被保险人未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 疗(未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50元,赔付比例为100%; 4.《国寿附加乐学无忧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H款)》—意外医疗责任,每一被保险人保额2万,按档次一投保,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0元,赔付比例为100%;若被保险人未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未提供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的医疗费用收据或医保结算单),免赔额为50元,赔付比例为100%; 5.《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每一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额21万。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15.5.1甲方为投保人,乙方为保险人,被保险人为福州市教育局为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学生 15.5.2保险期间十七天,自2022年4月13日0时起至2022年4月28日二十四时止,2022年5月7日0时起至2022年5月7日二十四时止。15.5.3保险费及缴费信息 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学生被保险人约计200000人(具体人数为收到名单人数为准),预计总保费91200元(玖万壹仟贰佰元整)。在本协议签署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费转账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账号:1402 0211 0902 3100 136 开户行:工行福州市五一支行 。15.5.3备注:被保险人委托中国人寿福州分公司项目联系人龚子靓办理理赔事项,理赔时无需电话回访。本协议所约定的保险责任为保险条款的补充,若保险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保险条款为准 。
| 甲方: | 福州市教育局 | 乙方: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 住所: | ****道****号2幢803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科技园内****广场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纪葵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吴凡音 |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87****3515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市五一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402021109023100136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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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3/sLtnA4ABHMpfEybzon1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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