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市人民医院西院项目 - 医疗区 - 垃圾自动收集工程 - 垃圾自动收集系统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海口市人民医院西院项目 - 医疗区 - 垃圾自动收集工程 - 垃圾自动收集系统
2.2 项目地点:海口市西海岸区南片区
2.3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 19.5 万平米,其中地上 143971 . 00 平方米、地下室 51691 . 00 平方米。 包含变配电系统、医疗区、医疗区地下室、总图、通用图子项,****楼地上四层 ( 含半地下室医疗区 ) ,主要功能为门急诊及医技 : ****楼~11 层,主要功能为住院部,建筑高度为 56.60m 。地下室三层 ( 含半地下室车库区 ) 主要为车库及设备用房。
2.4 招标范围 : 本次 招标 为区内的生活垃圾、污衣封闭管道收集系统 (不含管道供货及管道安装) ,主要服务于区内生活垃圾、污衣垃圾的收集。除此之外,大体积垃圾及不符合规格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规模约 6t/d ,污衣收集规模约 1.5t/d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
2.5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16985836.85 元(本次控制价为不含税金额)。
2.6 交货期 : 18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 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 ) 资质或已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 2022 年 6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限不满 3 年的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2 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5 、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自行提供承诺;
7 、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 、 建筑业企业参与投标前,****城乡建设厅海***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9 、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 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 5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资质。( 6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各自单位电子印章 ( 公章 ) 的地方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只盖牵头单位电子印章 ( 公章 ) 。
10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
12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2020 年 1 月 1 日 ~ 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3 年 0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2 : 00 时,下午 14 : 30 时至 17 :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 14 ****公寓房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60000.00 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7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中心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开标室 ( 2 ) 。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3 年 07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止,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或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时,格式自拟,出具保证的银行或保险公司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机构。
5.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 ***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大厦
联系人: 靳经理
电话: 176****3000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 14 ****公寓
联系人:翁工
联系方式: 0898-****7595
2023 年 07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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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5/6CEKG4kBLds-kyXzxJ2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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