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GCZ2026-0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等四部航管雷达建设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2025]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民航发展基金及自筹,出资比例约为15%、65%、2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等四部航管雷达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2.2项目地点:锦州市、长春市、大连市
2.3招标范围:原址更新长春机场一/二次雷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原址更新锦州二次雷达、大连南山一/二次雷达、大连西山二次雷达工程初步设计(不含雷达设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
2.4设计周期要求:6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此部分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此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服务,服务期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如有行业验收,则服务至行业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直接跳转“***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面,以此页面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民航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在资金、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信誉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6年09月20日09:00:00至2026年09月28日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ln****@****.com行投标登记。
4.2 登记资料包括:①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网-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信息后查询并截图);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③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扫描件。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0 9:00:00至2026-09-2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0 9:00:00至2026-09-28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9:30,地点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gov.cn)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本文件1份(电子文档存储介质为U盘)递交****路****号****城****楼****中心,具体投标****中心屏幕公告。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gov.cn)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文件,电子版本文件1份(电子文档存储介质为U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http://www.****.com、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gov.cn、****中心http://****.com.cn:7092/***网上发布。
9.其他说明:
重要提示:1、全流程电子标适用的各类文件,申请/投标单位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gov.cn)”,在【常用下载】专区中下载使用。 2、拟参与该项目申请/投标单位,须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gov.cn)”,在【常用下载】专区中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申请表”办理CA数字证书。 3、开标系统:投标人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中输入以下地址:https://****.cn,选择【我是投标人】,输入CA密钥,点击【登录】。
10.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联系方式:024-****4353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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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 3号 邮编:/ 电话:024-****9495 联系人:李先生 受理异议联系人:杨先生 024-****3598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路****号 邮编:/ 电话:024-****2361、 024-****2836 传真:/ 联系人:刘东东、张晓可 电子邮箱:__****@****.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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