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永宁县县域医共体2025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504-640121-23-05-394118。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涉及三个建设地点,其中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位于永宁县望远镇望通路;****城院区位于永宁县杨和北街;****中心卫生院新建项目位于永宁县李俊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永宁县人民医院3589m2,****中心,其中改造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639m2,设置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中心”,****城院区2950m2,****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中心卫生院,****楼、发热门诊、附属用房各1栋,总建筑面积3100m2;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等共计203台(套)医疗及相关智能辅助诊断设备等。
(一)****中心和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
1.****中心。改造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639m2,设置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中心”。主要通过拆除隔断墙体及地胶、开槽布设线路、修复墙面及地面、铺设医用级耐磨地胶、安装铅门铅窗、进行辐射防护升级等建****中心、改造放射科功能室、建****中心等。
2.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城院区2950m2,****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主要拆除原有室内外装修,先行加固后重新装修,设置西药房、药库、煎药室等,另增设室外钢梯1部,加设2吨货梯2部,配套建设地下1层,地上1层的消防水池水泵房250m2等。
(二)****中心卫生院
1.主体工程。****中心卫生院,总建筑面积3100m2,设计工作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耐火等级二级等。****楼、发热门诊各1栋,内设挂号收费、药房、门诊、预防接种、中医馆、住院病房等,共设置30张医疗床位,配套建设配电室、消防水池、水泵房、氧气间、在线监测用房、医用垃圾存放间等附属用房等。
2.室外及配套工程。****路****m2,****广场砖140m2,草坪绿化1469m2,新建铁艺围墙300m,增设主入口电动伸缩门5m,次入口停车升降杆门5m等。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暖接入、强弱电工程等。
(三)医疗设备
****中心、****中心、****中心、****中心、****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和永宁县李俊镇卫生院购置远程会议系统、6M质控专业医用显示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网络系统、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十功能煎药机、超声骨密度机、磁振热治疗机等共计203台(套)医疗及相关智能辅助诊断设备等。
四、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7月至2026年12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2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59.81万元,其他费用360.93万元,预备费用329.66万元,医疗设备费用1799.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250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投标
项目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等要严格遵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七、其他
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按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估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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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69/oEZr95YBO8okqEQ3e0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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