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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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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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环乳制品(宁夏)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乳制品项目 |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城二期D区7-5-3号厂房 |
中环乳制品(宁夏)有限公司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730.21㎡,主要购置净乳机、管道过滤器和发酵罐等设备,设置1条乳制品生产线,计划年产3600吨乳制品。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占总投资的7%。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废气。蒸汽发生器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设施置于密闭污水处理站房内并在站房内四周凹槽投放除臭剂进行生物除臭,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设项目二级标准值要求后,无组织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厂房现有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均须满足《****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网,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净乳机、均质机和供料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设备底座设置消声、基础减振和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滤杂质、废反渗透膜、废反渗透滤芯、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和危险废物(化验室检测废液、固废)。生活垃圾和过滤杂质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反渗透膜、废反渗透滤芯、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区贮存;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集中收集后即运送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不在厂区贮存。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5㎡),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1320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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