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FHX2026-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五师医共体强基工程建设项目(检验科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需求 | “(七)微生物培养箱参数” | “(七)微生物培养箱参数”“6.容积≥80L” |
| 2 | 评分办法 | 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的响应程度:“1、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得23分;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每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1项得1分,最多得5分。供应商在产品配置清单及参数说明表中须标注产品实际参数数值 , 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视为未响应。 注: 需提供“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生产厂家盖章的产品功能技术参数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产品功能截图(含图片证明)、产品认证证明(包括专项测试认证)、产品说明书以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专家评审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技术数据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酌情扣分” |
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的响应程度:“1、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得28分; 2、所投产品性能指标低于要求出现负偏离的一项指标扣1分,(基准分28分,最低得分0分)。供应商在产品配置清单及参数说明表中须标注产品实际参数数值 , 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视为未响应。 注: 需提供“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生产厂家盖章的产品功能技术参数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产品功能截图(含图片证明)、产品认证证明(包括专项测试认证)、产品说明书以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专家评审以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技术数据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酌情扣分。须在《技术规格偏离表》 “备注 ”栏说明该项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页码。” |
| 3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 “参数无负偏离”、“核心产品 | 删除 |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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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医院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157****8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双河市达飞合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第五师双河市86团上观华府27-3
联系方式:177****1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谢军军
电 话:177****1002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财政局
地 址:****路****号
传 真:
联 系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909-***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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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7/FksQzaABni4p5U9XshV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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