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144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大楼建设项目 |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银河东路胜利巷(****路****号) |
宁夏国良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夏国良医院院内,项目地理位置坐标:E106°20′33.653″,N38°33′20.577″。本项目东侧边界为胜利巷,****大楼,西侧为住院部及附属用房,****花园二区,占地面积为1644.25㎡,总建筑面积为8139.63㎡,其中:地上6层面积为6784.68㎡,地下1层面积为1354.95㎡,地上二层至五层为病房层,共设置68间病房,136张病床,项目门诊病人每天约为500人。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患者就诊产生的门诊废水和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废水。项目门诊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算,则门诊废水产生量为6.0m3/d(2190m3/a),主要为门诊患者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NH3-N、SS。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废水产生量以用水量的80%计算,则住院废水产生量为59.84m3/d(21841.6m3/a),主要为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NH3-N、SS。项目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20m3/d,采用“调节池+厌氧+好氧+沉淀+消毒”二级处理工艺,目前医院实际污水最大处理量74.77m3/d,根据医院规划,本项目建成后,****楼,****楼病床数为136张,本项目新建病床数为136张,医护人员不新增,均从医院现有医护人员中调任,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产生量变化不大,现有化粪池及现有污水处理站均可接纳本项目废水,可满足本项目处理量),污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网,进入宁夏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公共设施噪声,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均收集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40m2),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和废紫外线灯管,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和医疗器械、废弃的夹板、口罩、手套、安瓿瓶、试剂瓶、病人产生的废弃物等。医疗废物和废紫外线灯管暂存于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71/GzUOYpYBuepP39AIk_o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