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贺兰县城市防汛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贺综执函〔2025〕15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601-640122-04-03-974623
二、建设地点
贺兰县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增大型泵组式排涝车-4000方、中型泵组式排涝车-2000方、子母式排涝车、清洗吸污车各1台,皮卡式排涝方舱2台,自吸式大流量防汛移动泵车5台,便携式永磁防汛泵8台。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6年6月至2027年12月底。
五、项目总投资
概算总投资805.3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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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71/e7kxW5wBcJ7Dd_TqQ6t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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