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NZC2022-G1-090090-LJ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医疗设备采购(第二批)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报价(客观分)标段一至标段三 |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其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 |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 |
| 2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报价(客观分)标段一至标段三 |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所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制造。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3%)。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
(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 (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 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
更正日期: 2023年02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771-***4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霖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大道****号华润•铂寓十七层1725号房
联系方式: 0771-***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超
电 话: 0771-***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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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8/GtRCJoYB9RnCWW96z9t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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