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NNZC2020-G1-00113-GTZB
三、采购人名称:****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71-***0001
地址:****街****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8114
地址:****道****号****大厦区六层D607室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26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6月3日
七、更改采购文件及公告的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更改为:通过邮寄快递或投标人自送包裹的方式送达。签收包裹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道****号****大厦区607。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71-***8114
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截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1.3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最外层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这些信息务必贴在包裹最外层,并注意提醒快递公司勿将此信息遮挡或再次包装导致包裹外层无项目识别信息,如包裹外无项目识别信息或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包裹。纸质表格格式自拟)。
1.4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密封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1.5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其投标文件签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2.1投标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3、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3.1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中增加: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函,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提交的不再受理。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制定的范本编制,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签字、盖章。
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1-***8114
通讯地址:****道****号****大厦区六层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八、***网站:***网、***网、***网、****中心网。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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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8/Ms5KeXIBhThNgTxX-MV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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