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人名称: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一期)二次装修(医院特殊要求装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0527001001
四、 关联原公告: /
五、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5日
六、 更正理由:
招标文件更正
七、 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0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不需要 ☑需要 2019年202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 | ☑不需要 □需要 /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 |
| 0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方式 |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
| 03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订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后,承包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履约保函,项目现场达到开工条件,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承包人进场开工且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承包人按邕宁区财政局及发包人、代建单位要求向代建单位提交正式、合格的请款材料,经代建单位审核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或代建单位从监管账户向承包人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施工合同额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施工合同额的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额的1%,扣回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总额的80%时扣完。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承包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提供预付款支付担保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预付款担保的提交形式为银行保函,金额为签订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预付款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8。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0。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预付款支付期限: 无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无 。 |
| 04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待定,确定后另行通知 | 2022年10月11日9:30 |
八、 其他事项:
(一)关于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经核查,做出如下澄清:
(1)邕宁区中****中心主城区范围内,根据《关于明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区域划分的通知》(桂造价[2019]32号文),本项****城镇费率6.27%计取。
(2)招标控制价中机组设备材料价格已包含控制柜价格,不另计。
(3)五层装饰平面布置图中,设计为M1521一樘,FM1521三樘,根据建筑装饰设计说明01号图,M1521为医用气密自动门(单开),已计入控制价中;设计图纸未注明FM1521(三樘)属于医用气密自动门,控制价已按常规甲级防火门考虑计取。如现场确需使用医用气密自动门,按《关于印发南宁市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邕府规[2022]2号)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变更;
(4)设计图中的五层产科手术室洗手池仅为图例,无详细的规格尺寸等详细内容,未计入清单及控制价,如现场确需使用洗手池,后续按《关于印发南宁市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邕府规[2022]2号)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变更。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堃
联系电话: 177****8002
传真: /
地址: ****路****号 ****广场和927号房
2、采购人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 黄耀铖
联系电话: 0771-***5021
传真: /
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八尺江 路 75 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0771-***5031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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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8/YBmWZIMBNzVi_G71r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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