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 1 | 除四害药械项目、重点窗口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 一、采购除四害药械项目 根据《南宁市爱国卫生条例》、《全国健康城市和全国健康县评审标准》等文件要求,全市病媒生物密度必须符合相关卫生健康标准,达到国家病媒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并逐年提升控制水平等级。为确保病媒密度达到标准,我市确定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三周为全市统一除四害周,按照每年4次,每次连续投放7天的工作标准,统筹购买消杀药械,重点补助市本级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破产企业小区、城中村等约2221个病媒防控薄弱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公共区域,按照每次50万元的标准计算,全年共需费用200万元。根据全市的除四害工作需要,结合监测情况和各县(市、区)、市疾控中心等单位的推荐需求,参考2025年药械采购、发放、使用等情况,综合评估登革热等重点虫媒传染病防控,确定2026年除四害的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需求参数表。 二、重点窗口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服务项目 为提升重点单位(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水平,拟委托第三方公司根据环境特点、季节变化、病媒危害等实际情况,对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南湖公园等不少于8个重点单位(场所)按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在服务期内如发生登革热疫情、基孔肯雅热等病媒生物有关的疫情将随时开展消杀工作,确保供应商指定的重点单位(场所)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以上标准元。 | 225 | 2026年07月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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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518/nmD6q54BMqitpwL5kb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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