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招标名称:玉林市****中心****楼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9002856024722001001
三、招标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人:庞工
电话:0775-***2127
四、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人:覃俊霖、宁桂先、莫国华
电话:0775-***0131、2690161
五、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1 、 现对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进行调整,招标工程量清单以调整后的为准,潜在投标人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玉林),按系统流程获取调整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6.1.6条中原:“ ( 3 )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2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95%,剩余5%初验后支付 ” , 现更正为: “ ( 3 )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3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95%,剩余5%初验后支付” 。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条中原:“ ( 1 )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表-22) , 价差调整部分仅计算税金,除此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价差原则上不予调整 ”, 现更正为:“ ( 1 )允许调整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表-22) , 计算价差和价差调整部分仅计算税金,除此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价差原则上不予调整 ”。
4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5.3.2条中原:“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现更正为:“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3)种方式”。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15.3.2条中原:“ (3)其他扣留方式: / ” , 现更正为: “(3)其他扣留方式:保函 ” 。
6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2022年6月13日9时30分”, 现更正为:“2022年6月23日9时30分” 。
7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原为:“2022年6月30日”, 现更正为:“ 2022年7月7日” 。 “计划竣工日期”原为:“2024年7月18日”, 现更正为:“ 2024年7月25日”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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