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期迁建****楼、****楼地下停车场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6日
|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地下停车场及设备机房地坪、柱面彩色标识涂装、停车场地面标识划线及停车辅助设施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500.29万元 |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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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A320582000101188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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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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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期迁建****楼、****楼地下停车场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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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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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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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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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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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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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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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地下停车场及设备机房地坪、柱面彩色标识涂装、停车场地面标识划线及停车辅助设施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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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 / 竣工日期: 2022年01月15日 至 2022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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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1年12月06日 至 202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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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中心(****街****号)****楼【210】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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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王工 |
联系电话: 0431-****6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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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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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SYZX2021-3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期迁建工程项目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以 卫规财函【 2011 】 68 号文件、卫规财函【 2012 】 112 号文件、国卫规划函【 2014 】 305 号文件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医院自筹,已落实 ,招标人为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楼、****楼地下停车场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一期迁建****楼、****楼地下停车场地坪及配套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4026 号 2.3 招标范围:地下停车场及设备机房地坪、柱面彩色标识涂装、停车场地面标识划线及停车辅助设施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施工准备: 2022 年 1 月 15 日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完成施工准备全部工作; 施工时间: 2022 年 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完成施工全部工作。 2.5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伍佰万贰仟玖佰叁拾元整(¥ 5,002,93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执行建市【2020】94号文件、吉建办【2020】94号文件、建办市【2021】30号文件的规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投 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信息、强制性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及职称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近三年 ( 2018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 2018 年 -2020 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021 年成立的公司提供 成立之日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投标人近三年( 2018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 号文件《****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 在近三年( 2018 年 12 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网” (****.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当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 60 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 3 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 , 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4.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及领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网(网址: http://www.****.com.cn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1 年 12 月 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 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 1 )免费注册并办理 CA ;( 2 )***网—***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 )基本信息验***网—***平台,在【工程业务】 - 【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4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中心****楼,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 136****5937 ,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355 。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网(网址 http://www.****.com.c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楼【 210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进行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锁,或因企业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5.5 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 2021 〕 21 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城乡联字 [2020]11 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从综合评定前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 4026 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0431-****61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 联 系 人:袁贺 电 话:0431-****1406、8178784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处 联系方式:0431-****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js****@****.com 地址:****街****号****大厦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cc****@****.com 地址:****街****号 邮编:130062 2021 年 12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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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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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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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 办理数字证书 CA 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 ***网 —用户登录入口 (***平台) 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网 —用户登录入口 (***平台) ,在【建设工程业务】 -【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街****号****中心****楼。 (1) CA办理 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0431-****9428、136****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000(客服)、177****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 ***网 ” → “ 服务指南 ” → “ 资料下载 ” → “建设工程 ”(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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