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以 关于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丰审批字[2023]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8000 万元,实施总投资17900万元项目内容,建安工程费投资15900万元,其中一标段建安工程估算价 8295.65 万元,建设规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扩建新增面积为5786.25m2(****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杨官林卫生院、七树庄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泉河头卫生院、任各庄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刘家营乡卫生院、常庄卫生院、****中心);原址新建李钊庄镇卫生院李虎庄分院建筑面积为2780.46m2;新建常庄镇乡居假日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为301.56m2;卫生院既有建筑修缮及内部装修;其他基础设施修缮更新;****中心更新提升。未尽以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含初步设计)为准。具体施工内容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建设地点: 丰润区人民医院、丰润区中医医院、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心、常庄镇乡居假日社区卫生服务站。2.2招标范围: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建设规模中的全部内容(注:原址新建李钊庄镇卫生院李虎庄分院、新建常庄镇乡居假日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庄镇卫生院增设第三层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且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及现场洽商内容等的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不包含医疗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199.69万元。 2.3 计划工期: 480 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其中设计出图时间为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建办市〔2023〕47****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换证后为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注:****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中“附件: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证书应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 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3.5 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以来(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公共建筑项目的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 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1.2业绩要求:√3.5 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以来(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公共建筑项目的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 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 ***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5 ①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如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时,要求非中小企业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合同份额的 40%以上(含)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施工企业:建筑业;设计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④投标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⑤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 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 加本次投标; √3.11 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0月01日以来(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已完公共建筑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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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 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7 09:00至2025-11-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平台(https://****.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台(https://****.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至 ***平台(https://****.gov.cn)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网、***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平台(https://****.gov.cn)向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0315-***0383;138****182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丰润区建筑业管理所
电话:0315-***5550
电子邮箱:fr****@****.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唐山市丰润区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市丰润区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星原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道****号 | 地址: | 河****小区 |
| 邮编: |
064000 |
邮编: | 064000 |
| 联系人: |
果连明 |
联系人: | 王莉莉 |
| 电话: |
0315-***8369 |
电话: | 0315-***0383 |
| 传真: |
0315-***8369 |
传真: | 0315-***0383 |
| 电子邮件: |
fr****@****.com |
电子邮件: | xy****@****.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唐山丰润支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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