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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第7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已由 香河县人民医院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供货及配送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3年内如遇有重大政策变动者招标人可随时解除供货合同)。配送期为甲方下达送货指令后14日内。 供货及配送地点:香河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最高限价:0元(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2.2招标范围:第7包:次氯酸护创抗菌敷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具有本项目的承揽及履约能力;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5至2024-09-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楼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拟报名的投标人须持: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③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廊坊****楼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5 14:30 ,地点为 ****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及“***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良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建新,电话:0316-***855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人民医院 电话:0316-***132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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