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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向冲蔬菜初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向冲蔬菜初加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张向冲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张向冲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净菜加工车间、封口车间、消毒车间及仓储设施,购置净菜加工设备,主要加工西红柿、大葱、香菜、黄瓜等蔬菜。建设地点:饶阳县王同岳镇段口村。工期:3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4至2024-08-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衡水昊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厦)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3 09:00,地点为 衡水昊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昊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联 系 人: 王彬电 话:0318-***936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饶阳县张向冲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电话:张向冲 电子邮箱:187****6666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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