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廉州、九门等12所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营、****中心卫生院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区廉州、九门等12所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营、****中心卫生院设备购置。 招标人为 ****城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卫生院设备购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城区廉州、九门等12所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营、****中心卫生院设备购置。 2.1.2 招标编号:HBYT-20220011-01/02/03 2.1.3 供货地点:****城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 2.1.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送货并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南营、****中心卫生院设备购置项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表(适用于生产厂家);(4)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2 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 ) 及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 招 标 人 及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3 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 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 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 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 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 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 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 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 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 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 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 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 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再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 ) 及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 招 标 人 及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将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监督单位:****城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电子邮箱: gc****@****.com 联系电话: 0311-****6821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1-31 00:00 至 2022-02-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平台(http://****.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2-22 09: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2月 22日 09:30 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5.2 ***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平台、****中心网、E***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E***平台(http://****.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城区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元泰建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藁城区育英西路 108 号 |
地址: |
河北****街****号 |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 联系人: |
颉文彦、胡亚利
|
联系人: |
邢浩然 |
| 电话: |
0311-****6601
|
电话: |
0311-****8824 |
| 传真: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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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无 |
| 电子邮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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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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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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